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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已訂婚但後悔了.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zz090926    時間: 2012-12-20 01:13 PM     標題: 已訂婚但後悔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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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ouwer    時間: 2012-12-20 01:50 PM

痾...應該是要不回來了吧~
就當作一次教訓吧~?!

作者: chengaries    時間: 2012-12-20 04:50 PM

難吧~~訂金給的部份就如同保證金一樣
悔婚當然不可能要的回來
作者: yayame    時間: 2012-12-21 11:07 AM

當初花的40幾萬,我看是很難拿回來囉!對方顯然有點不懷好意,而這種媒妁方式,男女雙方想必都還沒達到互通默契的階段,所以說散就會散了。
搞不懂訂婚為何要付40幾萬?這種禮俗上的問題,應該有一套準則來依循才對,問問有經驗的長者,萬一婚結不成,聘禮該怎麼處理?最好不要鬧到去法院解決。
作者: how0813    時間: 2012-12-21 12:36 PM

忍痛一時,不要後悔一世…
這麼快樂的事都可以搞成這樣,會記得一輩子,不要結了婚到時候再拿出來吵,那多沒意思~
作者: kkl999    時間: 2012-12-21 05:39 PM

一開始就已經是如此了,
再繼續,是要再附一次繕養費?
作者: digrock    時間: 2012-12-22 04:4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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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nsun    時間: 2012-12-23 01:35 AM

這種事越扯越不清~如果花四十萬可以脫身那已經是萬幸,趁什麼都還沒有錢快閃吧!!!
作者: hanshang    時間: 2012-12-25 10:3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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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EKO_1004    時間: 2012-12-25 04:04 PM

好好再跟未婚妻談談吧
不然帶著不甘願而結婚
感覺也不會幸福
作者: 我愛小莉莉    時間: 2012-12-26 11:07 PM

一輩子的幸福,不能隨便草率,若有分歧的想法,真要慢慢溝通,別委屈自己,盡量能協議達成共識,要是真的感情未到那個程度,就先暫緩,怎能這樣急就章草草上陣,能拿多少回來難講,但至少賠償一半也不為過啊!加油~祝福你!
作者: 細挖啦    時間: 2012-12-26 11:4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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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vicky541077    時間: 2012-12-27 03:0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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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炸香薯條    時間: 2012-12-27 12:40 PM

還沒結婚後悔還來得及
錢想拿回來要跟對方談

如果不想結婚就不要勉強
因為那是一輩子的事
作者: jason08tw    時間: 2012-12-29 05:33 PM

還沒結婚都還來得及,結婚完後甚麼都算是慢的,所以決定要趁早!
作者: jeffery0529    時間: 2012-12-29 07:36 PM

當然要的回來,因為你沒跟她登紀,法律上是可要回來的,不過40萬也太多了吧。
作者: applo158    時間: 2013-1-8 05:53 PM

結婚後應該花得更多...請保重!
作者: 黃詠詠    時間: 2013-1-9 02:1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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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polly7563    時間: 2013-1-11 09:2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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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gm941216118    時間: 2013-1-11 09:3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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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iko2011    時間: 2013-1-12 03:1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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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enniec    時間: 2013-1-12 03:0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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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senwen    時間: 2013-1-16 10:43 AM

如果是"你"提出要悔婚,
那拿回的機率可能較少,
上法院金額可能也會被砍,
先想辦法讓她自己提出,
到時你再要求退訂.

不然就是你先"試探性"的提出要退婚,
若對方不給退訂,
如果不急著拿回錢的話
你就先等著也不要再說退婚之類的話,
就是不要再理他,
反正對方急著嫁人,
等她找到對像,
到時自然就會找你談了,
不然她一結婚或訂婚,
你就可以告她了!
作者: ast01    時間: 2013-1-16 07:05 PM

聽起來是衝動了點,不過我覺得既然當初影響結婚的最大因素已不在,目前雙方都已經沒有好感的情形下硬是結婚的話,接下來的日子肯定也不好過。我建議可以先跟未婚妻談看看,以同理心的角度來看待,如果她也同意的話再打探一下聘金的事,這樣比較不傷和氣。如果對方不肯退又沒有其他明文幫得了你的話,那就自求多福了。good luck!
作者: toli1019    時間: 2013-1-19 04:2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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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gm303606    時間: 2013-1-19 05:19 PM

應該是要不回來了吧~
作者: jamesfisher    時間: 2013-1-20 07:17 PM

只訂婚 沒結婚 怕什麼.
拖得久看誰在乎囉.
花的40w.當放水流啦...
作者: jniutqoii    時間: 2013-1-24 06:48 PM

為了某種原因準備結婚首先就有問題 因為在一起是你們二個 如果不是由彼此準備好往下一個階段走下去 最好不要輕易的就這樣做 而且他們後期變怎樣是他們的事情 自己本身是成年人沒人用槍壓著自己結 總也該負責任 40萬有大大說的對 當個教訓嘍
作者: 賴豆仔    時間: 2013-1-26 07:1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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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oonvoicw    時間: 2013-1-30 08:3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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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qwe617    時間: 2013-1-30 11:1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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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ben19766542    時間: 2013-1-31 11:31 AM

還是看開點吧,40萬就當作投資失利比較不會心痛
強摘的瓜不會甜,就算勉強在一起也不會幸福
算了吧
作者: leslietw    時間: 2013-1-31 12:25 PM

真的要考慮結束才好...之後會更糟
作者: yjhcgm    時間: 2013-1-31 05:0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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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29SUPERMAN    時間: 2013-1-31 08:08 PM

錢想拿回來要跟對方談
當初花的40幾萬,我看是很難拿回來囉!
作者: didi454620    時間: 2013-2-1 10:3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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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efferyCC    時間: 2013-2-1 07:1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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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0922193591    時間: 2013-2-1 09:40 PM

訂婚值40幾萬...版大您真是荷包大失血了! 不過看了一下你的留言,基本上我會叫你別挽留了!!!
不會孝順你父母,將來一定不會有好日子可過.
作者: dream181084    時間: 2013-2-2 11:40 PM

zz090926大大~
不好意思,
小弟我今天才看到你這封留言,
前一陣子小弟我開始碰法律的東西,
如今你的情形,
剛剛查了一下民法法典
(網址:http://jirs.judicial.gov.tw/Index.htm
-->按左上角"本院主管法規"
-->在"檢索字詞"輸入"民法"
-->再按"送出查詢"
-->選第2項"民法 (101.12.26)"
-->再按"所有條文"),
訂婚後之撤銷相關法規分述如下:
一、依據民法976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,婚約當事人之一方,故違結婚期約者,他方得解除婚約。
<意指:如果你與女友原訂結婚約期,女方一直延期,妳可以向法院聲請,並向女方提出解除原訂婚>
二、依據民法979-1條規定,因訂定婚約(指訂婚)而為贈與者,婚約無效、解除或撤銷時,當事人之一方,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。
<意指:如果你與女友原訂婚所送的東西,如果確定要解除原訂婚婚約,原本你送她的東西都可以要回來。>
三、依據民法979-2條規定,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,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<意指:如果你與女友有符合民法第977至979-1條規定,確定要解除原訂婚婚約,2年內都可以此法條內容向法院提出,且均屬有效,法院會辦理。>
zz090926大大~
因為小弟我所接觸的法條還沒有很深入,
所以無法詳盡跟您說明,
但你如果有問題,
可打電話至"法律諮詢服務處"(免付費電話)諮詢,
電話為:0800-308-899
還有,
小弟我建議您要打贏這場官司,
建議先了解後再去提出相關告訴,
在此小弟我願您未來事事順心~
作者: FENCK    時間: 2013-2-6 10:01 AM

40萬雖然不少
不過結婚後離婚就不只40萬了
作者: 冰心靜    時間: 2013-2-13 04:4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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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yes0401yang    時間: 2013-2-13 10:38 PM

如果已經知道錯了還要一路錯下去才是最大的損失
你目前給出去的聘金就算了吧
因為畢竟要悔婚的人是你
他付出了這段時間的等待就算回報吧
你若硬是要回來
也可以的
找個律師花筆錢上法院去正式提告
會怎樣請律師評估看看
作者: aaz1201    時間: 2013-2-20 11:10 PM

看起來還是悔婚吧
結婚是一輩子的事  
不甘心不情願  以後都是吵架的開端
作者: resutar    時間: 2013-2-27 02:41 PM

聽起來
感覺是對方是要騙你的聘金的 @@~~~~~~~~~~~~~~~~~
作者: shawn750103    時間: 2013-2-27 11:5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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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123躲貓貓    時間: 2013-2-28 02:23 AM

你花了甚麼 要40幾萬????   婚姻不是兒戲  不合  隨時都能喊卡   你說要把錢要回來  一般不上法院  很難要的回  
作者: 1january    時間: 2013-2-28 10:0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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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e0075566    時間: 2023-9-15 10:35 AM

我還沒有結婚啊,我不怕啊
作者: oscar1296    時間: 2023-9-15 11:53 AM

我覺得你有一種被騙婚的感覺,我朋友當初也是因為女方的爸爸過世,女方要求必須百日內要成婚,要求男生要趕快結婚,而且索要禮金不斐,正好我朋友家裡還有點錢可以付,更何況這個女生從之前跟我朋友交往,就很崇尚富貴,吃飯都要吃最好的最高級的,我朋友會願意娶,也是因為感覺女生改掉過去貪富的心態,而且女生很會撒嬌,當然最後發現他錯了

最後離婚,因為女生都要男生出錢費用,他自己有賺錢自己花,不給男生,然後出生的小孩也不准奶奶看,用各種理由不給看,聽我朋友說,他只是被利用,是女方家想要一個兒子可以傳宗接代,甚至說要把小孩的姓跟媽媽姓,每天都跟小孩洗腦 爸爸家不好  爸爸不好等等

所以,趁問題還沒有太嚴重,趕緊離婚,我朋友是離婚了,但由於有小孩,法院還判給女生,每個月都還要支付贍養費,我真的很同意我朋友,看到你這篇更是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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